费用索赔计算方法:总费用法、分项法

1、总费用法:又称为总成本法,通过计算出某单项工程的总费用,减去单项工程的合同费用,剩余费用为索赔的费用。
例1:某工程原合同报价为:工地总成本(直接费+ 现场经费)3800000元;公司管理费为380000元 (总成本X 1 0 % ) ; 利润为292600元 (总成本+ 公司管理费)X 7 % ; 不含税的合同价4472600元。在实际工程中,由于完全非承包商原因造成实际工地总成本增加至4200000元。用总费用法计算索赔值:

总成本增加:(4200000-3800000 ) = 400000 元

总部管理费增加:(总成本增量× 10% ) 40000元

利润增加:(仍为7% ) 30800元

利息支付:(按实际时间和利率计算) 4000元(此处考题会提供)

索赔值474800元

2、分项法:接照工程造价的确定方法,逐项进行工程费用的索赔。可以分为人工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等分别计算索赔费用。

调值公式及其计算举例

调值公式法又称动态结算公式法,其主要目的是为解决因价格大幅波动引起的合同纠纷找到的一种比较科学的解决方法。它首先将总费用分为固定部分、人工部分和材料部分,然后分别按照各部分在总费用中所占的比例及人工、材料的价格指数变化情况,用调值公式进行价差调整。

应用调值公式时注意四点:

( 1 )计算物价指数的品种只选择对总造价影响较大的少数几种。

( 2 )在签订合同时要明确调价品种和波动到何种程度可调整(一般为10% )。

( 3 )考核地点一般在工程所在地或指定某地的市场。

( 4 )确定基期的时点价格或指数,计算期的价格或指数,计算时点是特定付款凭证涉及的期间最后一天的49天的前一天。

例题1、某工程,合同约定总造价为14250万元竣工结算时结算价款按调值公式法进行调整。工程实际结算价款为多少?

可调项目人工费材料1材料2材料3材料4
因素比重0.150.300.120.150.08
基期价格指数0.991.010.990.960.78
现行价格指数1.121.160.850.81.05

分析:比重因素加一起应为1,现可调因素比重加至一块:0.15+0.3+0.12+0.15+0.08=0.8,那么不可调因素比重为1-0.8=0.2。

答:工程实际结算价款=14250×(0.2+0.15*1.12/0.99+0.3*1.16/1.01+0.12*0.85/0.99+0.15*0.80/0.96+0.08*1.05/0.78)=14962.13万元

例题2:某工程合同总价1000万元,合同基准日期为2006年5月,固定系数0.2。经测算,调值的费用中,人工费和钢材分别占工程价款的40%和10%。 2007年1月完成的工程款占合同总价的10%。人工费、钢材在2006年5月的价格指数分别为100和150, 12月的价格指数分别为110和180,则2007年1月经调值后的工程款为( )万元。
分析:1月完成的工程款占合同总价的10%,即1月工程款为100万,固定系数0.2,人工费和钢材分别占比为0.4和0.1,0.2+0.4+0.1=0.7,也就是说还有0.3未调整,也可以理解为当月的固定系数

答:2007年1月经调值后的工程款=1000*10%(0.2+0.3+0.4*110/100+0.1*180/150)=106万